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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报报道(记者张文章)中秋佳节将至,团圆味为营造安全、福建风险放心、全力祥和的排查节日食品消费环境,福建市场监管部门坚持多领域发力,隐患全力排查风险隐患,守护推进“八闽阳光价格守护行动”,中秋保障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平价的团圆味传统美食月饼,守护中秋“团圆味”,福建风险确保节日期间市场安全。全力
开展专项检查和抽检 守护中秋“美味”
为保障消费者吃上安全放心的排查传统美食月饼,福建省市场监管系统委托省质检院等承检机构,隐患组织对全省范围内的守护食品生产企业、超市、中秋糕点店、团圆味餐饮店、网络销售等不同业态热销的871批次月饼开展监督抽检。监督抽检严格按照《全国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规定组织实施,检验项目涵盖食品添加剂、微生物和质量指标等。经检验,合格月饼867批次,不合格月饼4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9.54%。针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月饼,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和公告等法定义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开展节前快速检测,确保中秋食品安全。厦门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利用快检车和快检工作站,以节日热销的月饼、咸蛋黄、畜禽肉类及蔬菜水果等为重点对象,深入超市、农贸市场及餐饮单位开展节前快速检测,共快检156批次,合格率100%。
福建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节前中秋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守护中秋“美味”。福州市仓山区市场监管局以月饼、特产手信、米、面、粮油等节令食品与生活必需品为重点,检查相关经营者是否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动物检疫和追溯管理相关制度,并督促其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共检查生产企业11家次、大型商超13家次、农贸批发市场7家次,发现问题1个,已责令整改。
9月11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带领相关业务科室执法人员,到芗城大润发超市、北桥农贸市场、下洲农贸市场、吾悦广场联华超市开展民生商品稳价保质督导检查,指导商超做好重要民生商品的销售工作,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充足,价格稳定。
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开展民生商品稳价保质督导检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供图
9月11日,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陈茂华带队深入音西西云农贸市场和玉屏融北农贸市场,开展节前市场秩序和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检查组通过交流询问、翻阅台账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重点查看市场商户亮照经营,肉类产品两单、冻品贮存、散装食品标识、熟食摊位“三防”设施,电子计价秤年检等情况。针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逐项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补齐短板弱项和薄弱环节,消除隐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宁德市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先后前往幸福里农贸市场、天安农贸市场、绿银农贸市场、海天农贸市场,重点检查食品抽检情况、索证索票、市场内环境卫生、食品价格等。执法人员在现场督促农贸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对入场销售者履行管理义务;要求经营主体开展节前自查,采购各类食品须查验并留存相关文件,主动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提醒经营主体在经营时段须按照规定穿着清洁工作服,并做好摊位内的环境卫生;告诫经营主体要明码标价,杜绝缺斤少两、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此次检查,发现1家面食加工经营户未按规定佩戴口罩,执法人员已现场责令整改。
推进“八闽阳光价格守护行动” 杜绝“天价”现象
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推进“八闽阳光价格守护行动”,合力营造放心消费、安心旅游、舒心过节的价格环境,持续擦亮“清新福建”金字招牌,9月3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向全省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发出《规范中秋国庆网络交易价格行为倡议书》,要求经营者遵守标价规定、恪守理性定价原则。9月13日,该局再次向全省广大经营者发出《携“守”节日价格 共护放心消费》倡议书,提醒倡议广大经营者销售月饼、大闸蟹等节日特色商品应做到“一货一签”“一品一码”。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要求,广大经营者要严格落实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等明码标价规定,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对生效的订单,不随意违约、毁约,降低承诺的商品质量和服务标准;粮油肉蛋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经营者,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保持价格稳定,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价格过高上涨;不得囤积居奇,违法牟取暴利,确保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基本稳定;行业协会要强化行业价格自律,引导经营者理性用好自主定价权,尊重市场规律,综合考量生产成本、市场供需、社会承受能力,依法合理制定价格,避免出现“天价”现象。
9月11日-12日,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在市区开展了中秋节月饼市场价格和过度包装的节前突击检查行动。此次检查以大型商超、高档茶叶店、高端酒店等为重点检查对象,以月饼是否存在过度包装、是否明码标价、是否销售价格超过500元和“三无”“混装”月饼等为重点检查内容,从严查处过度包装、违反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市纪委监委驻市市场监管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检查,督促压实市场监管责任。检查组随机抽查了大型商超、高档茶叶店、高端酒店在售的多款月饼,就月饼包装层数、包装成本、空隙率、混装要求等涉及商品过度包装的指标进行检查,经过执法人员现场测算比对,抽查的月饼包装均符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国家标准。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针对节日消费热点,重点围绕月饼等节日特色商品深入糕点生产企业、大型商超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是否存在价格欺诈、销售过期月饼等违法行为。执法人员通过现场询问、翻阅台账、查看商品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抓实节日价格情况,并检查商家“入市必登系统”抓细商品进货来源,查看商品配方中是否使用鱼翅等野生保护动物等名贵珍稀食材,指导经营单位自觉诚信经营,营造规范、环保的消费市场。此次检查中,商家经营秩序情况良好,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销售,营造绿色、低碳、诚信的消费环境。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向经营者发放《关于规范月饼生产经营者价格及过度包装行为提醒告诫书》进行合规指引,督促经营者合理定价,不生产、销售“天价”月饼,拒绝过度包装,不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作为包装材料等,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依法经营,营造良好的行业经营环境。
宁德市霞浦县市场监管局先后对超市、蛋糕店、月饼零售摊点等月饼销售场所进行检查,杜绝商品过度包装,防止“天价”月饼侵害消费者权益。宁德福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开展中秋节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月饼、酒水等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是否存在过度包装、“三无”产品等情况,要求经营户合法合规经营,确保经营食品的质量安全,并做到明码标价。
倡议绿色消费 合理膳食
随着中秋节的来临,月饼消费进入高峰期,9月12日,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发布节前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谨慎选择月饼,提倡绿色消费不攀比。
消费者选购月饼时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细看包装标签标识,包括标示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企业信息等是否齐全,印刷是否清晰,是否有涂改过的痕迹。网购月饼时,尽量寻找具有正规运营资质、信用评价高的网站和商家购买,并与商家沟通月饼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和邮寄时间等,不购买超过保质期、无保质期或来源不明的月饼。购买时,应注重月饼的品质风味,积极践行绿色消费理念,不被豪华包装迷惑,自觉选择简约适度的产品,拒绝购买过度包装的“天价”月饼。同时,要理性、适度、按需购买,不盲目攀比,不轻信广告,对“打折”“促销”等字眼要警惕,不过量囤积月饼。另外,月饼保质期相对较短,食用前应观察月饼包装袋是否胀气,饼身有无哈喇味,是否霉变等,若饼身硬化开裂、霉变、焦糊,切勿食用。大部分月饼的油脂和糖分含量较高,容易引起胃满、腹胀、消化不良等,老年人、儿童以及肠胃不适者,要注意不宜过量食用。月饼往往是高糖食品,对于需要控糖的人群,则要关注月饼外包装的配料表和营养成分表,合理选购无糖或低糖产品。注意不能用月饼代替正餐,进食时,可搭配不同的茶饮。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节日消费要留存好购物小票、发票等消费凭证,网购月饼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网络购物证据,如聊天记录、交易记录等,以作为维权时的重要依据。如发现月饼生产经营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依法维护自身权益。购买后,应按照产品包装标签标示的方法,选择温度、湿度等适宜的环境贮存,尽量存放在低温、阴凉、通风的地方。月饼开封之后应及时食用,在室温下不宜存放过长时间;开封后未吃完的月饼,应放入冰箱中冷藏保存,不宜与其他食品放在一起,以免串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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